兩個人各自從自己的家庭離開,結合成為一個新的家庭,然後一起生活,不同家庭環境,習慣的東西不同,在意的細節也不同,於是一定要有溝通妥協跟爭吵。
先承認,我是個很懶的人,涵涵曾經打趣的說,結婚前我奴役妹妹,結婚後奴役他,現在小晞長大了,我也要開始使喚小晞了吧。
懶是懶,但是我對於居家環境整潔還是有一定的堅持,例如地太髒,水龍頭旁邊長橘色的黴菌,碗盤油膩,廚房油煙積在爐子旁等等,會讓我很生氣。所以煮完飯我會把爐子附近擦好,一個禮拜最少也會吸一次地板等等。
並不是說涵涵不愛乾淨,相反的他對很多東西也有自己的堅持,例如垃圾桶裡沒有袋子就不能把垃圾丟進去,還有資源回收的分類等等。
但是無論如何,我在意的東西他不是很在意,就是爭吵的來源了。
前幾天我們又為了無聊的小事吵了一架,基本上就是對平時家事分工的不滿意就對了,每次提到這個話題就是,"每天都是我洗碗","可是我有煮飯耶","你煮飯我也有收垃圾","你洗碗我有幫小晞洗澡","平常都是我掃地拖地","狗跟貓都是我在照顧"。然後比來比去就是吵不出個輸贏,但是老實說,這種家事分工哪有什麼公不公平的啊?頂多是兩個人都開心就很棒了。
以前的傳統家庭,爸爸有需要作家事嗎?媽媽即使是職業婦女,洗衣煮飯打掃,哪樣不還是自己來?要怎麼去界定公不公平呢?
最近一件最不可思議的爭吵是在於,朋友要來家裡,一個人堅持要打掃乾淨,掃地拖地,另一個人說那得找些人來幫忙先整理才行,以免他必須自己顧小孩顧很久;一個人說,這種事情做不到,家裡本來就應該自己打掃乾淨,另一個人說,那他們要來就應該接受家裡不乾淨,然後一個人已經氣到說不出話來(應該是非常明顯哪一個人是我吧)。老實說,現在光回想我就還是很生氣,這根本就是無理取鬧啊!!
結果昨天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,大意是說,吵架的時候無論怎麼樣都先道歉就對了,因為生氣也沒法解決問題,其實之前我也有看過類似的文章,也想要來執行看看,可是往往在氣頭上,就是覺得也太不合理了吧,明明就不是我的錯為什麼要先道歉?
我還是需要很多很多的修鍊,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度過磨合期呢
3 則留言:
不要吵架 要相親相愛
試試看 黃嘉千&夏克利的方法吧~~
吵架後..就拿出鬧鐘,調 30 分鐘後....
30分鐘之內,沒有和解.....
就開始脫衣服~準備炒飯......
我最近也很為了老公擺爛的態度生悶氣
我已經上班上到十點才回家
還看到滿地的玩具 沒收的衣服 跟洗碗槽裡的奶瓶跟碗盤
就會有股火氣冒上來
難得星期假日的時候
yuri起床我就要跟著起床
老公卻依然可以做他的春秋大夢
有空就是坐在電腦前
對粽多的家事視而不見
常常搞到我口氣不好然後吵架收場
所以我也很需要修煉
是不是即使是職業婦女 還是該閉嘴乖乖做家事
反正小孩是我自己生的自己要負責
骯髒的環境是我自己忍受不了所以自己要負責?
這到底道理何在?
(聽說在內地都是老公再買菜煮飯做家事,真有這種天堂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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